皇冠crown(中国)

    党群工作

    Party and mass work

    中央企业所属基层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研究

      2022-06-27

    当前共有  人浏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一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在总部一级做得比较好,再往下延伸则存在层层衰减问题”。《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着重对中央企业总部层面落实作出制度性规范的同时,对所属基层企业落实也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中央企业所属基层企业是中央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治理层级,既有中央企业的一些共性,也有基层的自身特点,尤其由于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等因素所致,在贯彻落实《意见》中遇到一些实际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加以解决。
    一、中央企业所属基层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
    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各个治理层级都不例外。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向基层企业延伸到底。
    这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层级各环节、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根”必须在基层扎深,“魂”也要在基层铸牢。中央企业落实党的领导,必须既从宏观层面整体接受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又在微观层面包括基层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两个层面有机贯通、不可或缺。只有贯通起来落实,才能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加全面坚实,不断巩固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基础。
    这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包括落实到基层企业。中央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企业是中央企业公司治理向下延伸的重要层级。只有基层企业也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才能贯通中央企业公司治理整个体系,进而贯通于国家治理大体系。
    这是促进新发展理念贯彻到底、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中央企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这根“定海神针”必须牢牢扎深到基层。只有基层企业也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企业贯彻落实到底,实现做强做优做大,肩负起“国之大者”责任担当,不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充分发挥大国重器“顶梁柱”作用。
    这是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的必然选择。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是新时代党赋予国有企业的新使命,打造必须层层打造,一流必须全面一流,打造进程中也必将面临诸多艰难险阻和大战大考。只有基层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中央企业党的领导层层坚强有力,带领职工队伍始终听指挥、跟党走,关键时刻拉得出、危急关头打得赢;才能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凝聚起打造世界一流的强大力量,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的迫切需要。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向纵深发展必然要向基层延伸。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做到体系全贯穿、布局全包括、主体全覆盖、领域全方位、责任全压实、环节全盯紧、勤廉全追求、标本全治理、大小全受控、实施全过程。只有这些都传导到神经末梢、都落实到基层,中央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整体有力有效。
    二、中央企业所属基层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践进展和主要问题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要求,中央企业和所属基层企业在上级组织指导下,对基层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进行了持续探索,《意见》下发后抓紧跟进落实,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指导推进落实力度不断加大。各企业强化《意见》宣传贯彻,深入学习研讨,深刻领会把握“两个一以贯之”精神实质,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明显增强。总部一级一手抓自身带头示范,将总部层面有效做法应用于基层企业;一手抓对基层企业的推动落实,有的成立工作专班推动,有的成立课题组攻关,有的分类开展试点,总结有效做法、梳理矛盾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意见,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基层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边学习边贯彻、边探索边完善,总体形成有序推进、深化落实的良好局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领导作用,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基层企业呈现出新气象。
    聚焦有机统一,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健全完善。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针对基层企业规模体量、业务领域、层级类型等方面的差异,坚持既统筹规范、又分层分类,着力完善基层治理结构体系,切实从组织、体制、制度上保证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发挥。基层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和建制匹配逐步理顺,二级企业所设党组织,属于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限的基层单位所设党组织,都明确发挥领导作用。基层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设立董事会的,普遍加强董事选拔配备,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只设执行董事的,授权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相应权责。“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落实力度加大,推进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由一人担任,有的探索实行党委书记、分公司代表由一人担任。
    明晰权责界面,决策前置程序明显规范优化。对基层企业治理主体权责、治理主体关系、前置决策程序等进行细化和优化,公司治理机制逐步完善落实。重点规范基层企业党委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许多企业还制订授权董事长、执行董事、分公司代表、总经理决策事项清单,修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和“内控权限指引”,治理主体权责界面进一步清晰明确。探索优化决策运行机制,设立董事会的子公司,总体按照《意见》明确的“六个步骤”程序运行;只设执行董事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大都实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执行董事确认决策(专题会议研究)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深化融合互促,执行监督落实愈加有力有效。认真落实关于强化党委在执行监督环节责任担当的要求,努力促进执行落实到位、监督保障有力。许多企业加大导向、路径、载体、机制探索,形成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自觉融合、深度融合、有效融合的融合互促新态势。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机制,完善干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扩大基层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凝聚增强了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的强大合力。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强化“大监督”格局,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措施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严格执纪问责,监督效能得到强化。
    立足坚强有力,基层党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各项制度措施,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有了新的提高。突出政治建设,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的企业大力打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阵地。突出民主集中制建设,落实党委“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突出“一把手”队伍建设,加强“一把手”培养选拔,开展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梯队人选持续培训,采取挂职、交流、轮岗等措施,强化复合培养。
    调研也发现,有些企业在某些方面与《意见》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认识还有些“堵塞点”。有的认为只要在总部一级落实党的领导就行了,没有必要向基层延伸,没有必要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二是治理体系还有些“断盲点”。有的基层党组织建制与功能定位不匹配,治理结构、治理主体不健全,领导体制不顺畅,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一肩挑”不到位。三是治理运行还有些“偏差点”。有的“议”和“定”权责界定不够清晰,决策运行不够规范,开“一揽子会”定事,“同质化”重复研究,对“四个是否”把关要求落实不力。四是执行监督还有些“虚弱点”。有的监督保障效能不够强,存在“出资人监督远、监事会监督软、专业监督散、民主监督难”现象。五是能力素质还有些“短缺点”。有的干部抓班子、带队伍能力不足,“一把手”“一肩挑”挑得不硬朗,个别的甚至挑不起来。
    三、推进中央企业所属基层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对策建议
    推进基层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意见》为规范,不断加大探索、狠抓落实。当前,需要切实抓好“五个推动”。
    推动加深思想认识,切实把握根本遵循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才能保证落实到位。一要切实打通思想认识堵点,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加强《意见》解读和宣传贯彻,促进思想认识再深化、再提升。二要牢牢把握重要遵循要求,包括“两个一以贯之”这个基本遵循,“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这个基本原则,以及党委“三个方面”的功能定位,“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重点看决策事项“四个是否”的把关要求。三要完整把握实现路径,按照“党建入章、主体嵌入、功能落细、双进双责、党管干部、决策前置、把关到位、深度融合、监督考核、自身建设”等路径体系谋划推进,由“路线图”变成“施工图”。
    推动完善治理体系,切实打牢作用发挥基础。健全治理体系才能实现组织落实。一要明确党组织功能定位“区分基线”,把“是不是分支机构或是否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限单位”作为一条基线,以区分基层党组织是发挥领导作用还是战斗堡垒作用。界定为发挥领导作用的,应创造条件设立党委,因党员人数少、不符合设立党委条件的,可由上级党委在其单位设立党工委以有利于发挥领导作用,具备条件时再改设党委。二要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健全基层党组织,独立法人企业应抓紧健全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应明确授权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相应权责;非独立法人企业,探索构建“分公司授权治理结构”,可设立“分公司代表委员会”,比照子公司董事会相应授权运行。三要加快完善领导体制,推动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由一人担任全面到位,明确“交叉任职”具体要求,合理设定规模小、人数少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职数与职位。
    推动优化决策机制,切实保障前置把关到位。决策前置实质就是把关,把关到位须有机制保障。一要完善各治理主体工作规则,进一步具体明晰权责,制定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前置清单、决策清单、授权清单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衔接配套。二要优化决策程序,制定“六个步骤”配套措施,只设执行董事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可由执行董事确认决定下达《执行董事决定书》,必要时可召开执行董事专题会议。三要探索建立“四个是否”把关机制,扣紧“四个是否”细化把关基准,扣紧“清单方案”精准把关项点,扣紧“前置程序”压实把关责任,形成“动议建议直接把、职能部门专业把、专家论证深入把、协同发力联动把、沟通酝酿及时把、民主管理对接把、充分讨论集体把、审议决定延伸把、有机贯通监督把、问责问效跟踪把”的把关链条。
    推动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执行监督效能。公司治理各环节形成闭环,才能整体有力有效。一要在执行有力上再下实功夫,把强组织尽责任、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各项工作抓得更实,重点推动“深度融合互促”融得更实,思想文化工作做得更实,凝心聚力有更大成效。二要在监督到位上再下硬功夫,完善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基层日常监督、党员群众民主监督“五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形成多维发力、效能叠加的大监督局面。三要在责任考核上再下严功夫,建立“一岗双责”融合落实机制,配套完善各治理主体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推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打铁还须自身硬,各治理主体必须更加坚强有力。一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性,适应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要求,把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各治理主体都纳入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把各治理主体成员都纳入干部管理范围,做到组织、班子、队伍统筹抓,党员、干部、人才统筹抓,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统筹抓,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二要强化治理主体建设的针对性,统分结合施策,切实提高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能力,提高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能力,提高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能力,提高监事会“严监督、保合规、维权益”能力。三要强化素质能力提升的复合性,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复合培养措施,实施“一把手”队伍建设系统工程,确保“一肩挑”挑得起、挑得好。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鼎城大厦/100120    电话:010-82809064/82809094    传真:010-84136680

    皇冠crown(中国)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0040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972号     技术支持:富源汇丰    网站浏览量:17174704